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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面临离婚的女当事人,更容易被情绪左右,失去理智。常见类型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面对现在很多婚姻不稳定的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应注意什么?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父母出资给自己孩子买房,买房当时碍于情面,怕影响小夫妻之间感情,不好意思说明这出资是给自己孩子个人的,之后小夫妻感情不离,离婚分割财产,该父母出资部分是给自己孩子个人的还是给小夫妻两个人的,产生争议。
恋人同居常见法律争议包括共同购置房屋、车辆、收入混同,因分手如何分割产生争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且长期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什么是事实婚姻?二者又有什么区别?
事实婚姻作为同居关系的一种特例,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能够将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
非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那么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又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和麻烦呢?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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