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且长期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什么是事实婚姻?二者又有什么区别?
一、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具有以下特征: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二、非婚同居
是指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
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
(1)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比如:未到法定婚龄、直系血亲等)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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