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842321

婚姻家庭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应当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18-12-13 11:31:23 浏览量:1365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依据此规定,在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置房屋的,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双方均为房产的权利人,在离婚时具体应该如何分割呢?

情形一、产权落在夫妻双方名下

       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情形二、产权落在一方名下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无其他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在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情况下,不管上述哪种情形,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碍于情面父母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违背父母的意愿,侵害了父母的利益。因此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不管产权人登记是一方还是双方,在面临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一般是按照各自父母为自己子女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当然双方另有约定或双方父母有明确意思表示除外。
如:双方签订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房屋分割可以均等分割。

电话:010-84842321

400-690-8685

邮箱:heyuelaw@sina.com

网址:http://www.alvshi.com

办公地址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3号瑞辰国际中心1016室

办公地址二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2505-2506(北京天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