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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姐早年离婚,没有孩子,因为精神分裂症二级,再回龙观医院住了十几年了,多年来一直是我在照顾,现在我哥哥、妹妹都同意我照顾大姐以后的生活,我大姐去世后,她的房子由我继承,现在我们想做一个法律手续,最好能公证一下,请问崔律师,这手续该怎么做?
答:你好,你们家的情况,现在应该做两部分,一部分是你大姐赡养问题,你和你哥哥妹妹达成一致,由你进行抚养,做一个赡养协议公证,另外一部分是对于你姐姐住院治疗、养老安置、钱财房产管理等问题做一份监护协议进行公证,从这两方面确定你一直照顾你大姐,以便于确认你大姐生前照顾问题和你大姐若干年去世后,她的继承权确认问题,具体情况最好是我们面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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