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是意定被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基于民法尊重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原则,意定监护应当优先于法定监护。也就是说被监护人签有意定监护协议,当该协议生效时,就应当优先适用意定监护,只有在意定监护协议无效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如协议确定的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才适用法定监护。
如果只是部分监护委托的,仅委托部分优于法定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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