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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和遗产筹划

老人生前房产给子女风险防范(四)差价补偿无依据

发布时间:2018-11-29 09:56:45 浏览量:2211

       要点:老年人被骗,最突出的一个原因就是贪图小便宜和轻信他人,在家庭纠纷被骗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是因为轻信他人。
       案例一:过户很容易,补偿无依据!
       老李夫妻有一套房屋,有一儿一女,老两口日常生活都是由女儿照顾,老两口在几年前就已经做好规划,因为闺女的条件远远好于儿子,所以老连口决定房子归儿子继承,老两口考虑到一直是女儿照顾自己,应该给女儿一些补偿,所以在2006年立公证遗嘱的时候,在遗嘱写明办理继承的时候,儿子要补偿给姐姐20万。过了八九年,儿子因为离结婚和工作不顺,开始多次找老李夫妻,说最近遗产税就要出台了,如果等着老夫妻去世后再办要求把老人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要交七八十万的税。老人也心疼儿子,可以先过户,但是儿子还是要给姐姐补偿的,儿子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向老两口承诺,以后要给姐姐50万元作为补偿。然后儿子开车拉着老夫妻到税务局和房管局办理了手续。过了三年,儿子只字不提补偿50万的事,逐渐引起了父母和姐姐的不满,觉得房子都给你了,老人你也不照顾,说好了给50万,拿到房子后就开始装聋作哑了。向儿子提出要求后,遭到儿子的拒绝,他说自己已经咨询律师了,老人立遗嘱中有补偿条件,后来老人把房子已经过户给自己,遗嘱自然就作废了,办理过户当时,并没有明确补偿条件,所以按照法律规定,没义务给姐姐补偿。这时候姐姐才意识到弟弟在一开始就在给老人和自己设法律上的圈套。于是在律师的指导下,赶紧带着老人去房管局调取了过户材料,才发现当时过户是签署的赠与合同,合同内容非常简单,根本就没提给女儿50万补偿的事,老人拿着材料找到律师,结论是现在诉讼姐姐要求弟弟支付50万元补偿难度太大。老两口肠子都悔青了,不该相信儿子的话言巧语。


       案例二:孙子上学,老人丢房!
       小小刘马上就上幼儿园大班了,小刘找到老刘:“爸,小小刘上小学我们想让他在咱们胡同口小学上,这可是全北京市重点学校,别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老刘说:“你不就想是让我们帮你接孩子吗?这个没问题。”“接孩子是一方面,现在教委要求孩子父母名下在这个片区要有房子,所以我想把你的房子先过户给我,等孩子稳定了,我再还给你”。老刘夫妻一商量,为了孙子,过户就过户,都是自己的孩子,不会有问题。房子过户了,孩子上学了,小刘再也不提把房子过户回来的事,老刘夫妻提了几次,小刘总是找借口推辞,无奈下,老刘夫妻把这事给大儿子大刘说了,大刘赶紧找律师办理了起诉,要求小刘把房子过户给老刘,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过户材料发现,过户当时办理的时候赠与手续,赠与合同内容很简单,没有附带任何条件。法官只好给老刘夫妻做工作,你们先撤诉吧,要不然就凭你手里的证据,就只能败诉了,等你搜集好证据,再来起诉吧。老夫妻无奈撤诉。


       律师点评:
       法律维权的群体中,老人绝对算是弱势群体,他们没钱,最主要的是舍不得花钱,诉讼费和律师费,可能要花掉他们几年的退休金,这种案子,没律师自己办不了,诉讼费免不了。
       老人一开始轻信一个子女,导致被骗,开始维权后,自己办不了,他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其他子女,会不会再次被骗?其他子女也会心有余悸,那把房子给他了,现在让我又出钱又出力,还防着我,我该怎么做?
       解决方案:
       简单一句话,把当时怎么说的内容落实到纸面上,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从法律层面别有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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