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调解:
在各类继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公证手段的应用得到很大程度的普及,从继承公证业务来说,公证继承已经成为遗产继承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调解虽然还存在很多不足,但是也是一种很好的调解手段。
公证调解在化解继承纠纷中的应用
1、公证调解是一种区别于司法调解的纠纷处理模式,公证员通过说理沟通,让公证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共识,能够发挥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双重作用。
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继承纠纷占的比例较大,司法处理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会占用大量的司法资源,处于矛盾的双方是针锋相对,且相关处理结果也很难达到双方满意的状态,公证调解可以分别从纠纷涉及的各方当事人角度着手,帮助分析纠纷化解的利弊,能够最大程度避免交易风险,能够有效降低双方的对抗性,有利益争取各方满意的处理结果。
2. 通过公证调解能够让当事人在短时间内清楚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能够加快公证办理速度,缩短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3. 多样化的调解方法,充分了解当事人家庭内部矛盾的争议点,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和查看,公证处的各种函件有利于当事人查询和调取所需材料,这是很多律师和法院都不及的,比如银行查询功能的应用,律师不能直接去银行查询当事人的银行存款,法院查询需要立案,然后律师凭借调查令才能查询,时间成本太高,而公证处凭借公证处的银行调查函就能自己去银行查询,非常方便和快捷。
4. 公证处办理了大量的继承权公证文书,积累的相当丰富的经验,对于办理继承公证的程序和审核也比较严格,对于各种函件的真实性核对功能也应用得非常成熟。继承权公证是解决继承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家庭团结和社会稳定。
5. 经公证调解后可以及时办理继承公证,实现财产的及时过户手续,而其他调解方式都必须经过司法确认后才能最终实现。
一、公证调解原则:
1、自愿原则:无论是进行调解活动还是达成调解协议,都应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合法原则:确保公证调解过程及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能够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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