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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常识篇(16)

发布时间:2019-08-20 10:11:39 浏览量:1506

崔亮说遗嘱—常识篇

      立遗嘱人去世了,为什么拿着遗嘱不能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理解,都有遗嘱了,为什么还要做继承公证或者诉讼?下面就简单给大家解释一下遗嘱有效审查的内容:

      1、遗嘱是否有效,包括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或者是否为公证遗嘱、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受益人是否丧失继承权、遗嘱附加条件是否完成等,需要法院或者公证处进行认定,而不是有遗嘱就肯定可以。

      2、遗嘱要生效才能使用,生效的前提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

      3、遗产较之立遗嘱时没有根本性变化。

      遗嘱是继承遗产分配的依据,只有继承法律关系发生后,审查结束,由法院或者公证处得出遗产继承的结论,才是遗嘱的最终功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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