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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842321崔亮说遗嘱—常识篇
哪些人很有必要立遗嘱?
1、子女多人,有人不孝,老人有权利通过立遗嘱少给或者不给其遗产,这才是真正的一碗水端平。
2、子女借老人名义买房,老人同意房屋应该归该子女所有。
3、独生子女家庭,老人不愿意财产以后可能被儿媳妇或者女婿离婚分走。
4、老人人事档案记载有其他婚姻或者子女。
5、患病严重,父母在世,兄弟姐妹关系不好。
6、二婚家庭,各自有自己的子女。
7、个别子女条件不好,老人有意对其照顾。
8、孤寡老人,没有兄弟姐妹或者不愿意让他们继承遗产。
9、不能提供立遗嘱人父母、配偶、子女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或者该人不能到场办理继承手续。
10、夫妻感情不和,不想自有财产以后让配偶继承。
11、家族企业或j家庭财产众多需要提前规划立遗嘱,避免财产四分五裂或因财产问题引发一系列家庭财产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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