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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疑难继承问题解答 26

发布时间:2019-04-11 09:16:41 浏览量:1333

北京高院疑难继承问题解答 26

        被继承人生前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财产赠与受赠人,死亡时尚未履行的,受赠人有权要求继承人履行赠与合同;

        继承人有权要求依据合同法186条撤销该赠与合同。

        崔亮观点:

        继承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共同行使,否则权利分裂,法官都没法确定一方当事人的完整意思表示。

        受赠人和继承人对是否撤销赠与合同发生争议,法院应该综合被继承人生前未完成赠与的原因、赠与合同完成和被继承人去世时间间隔、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其他行为表述赠与合同应继续履行还是撤销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而不应该直接引用法律,毕竟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意思有时候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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