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如何立遗嘱?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和郊区农村拆迁使得被安置人身价暴增,同时也由此引发了很多纠纷。常见的有家庭成员之间因为回迁安置房分家析产引发的纠纷,夫妻离婚因为分割拆迁安置房引发的纠纷,因为继承被安置人的遗产引发的纠纷等。
没有产权证的空档期:
很多地区被拆迁后,因为新房建设、手续办理等问题,导致被拆迁人安置新房后,有房子居住,但是数年至十几年时间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在此期间,被安置人想出售房屋、立遗嘱、离婚分割等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政策或者法律障碍。
回迁安置房立遗嘱怎么办?
首先,这种情况下,立遗嘱人有权利立遗嘱。
其次,立遗嘱之前,做好被安置人之间应该分清楚各自应该取得多少份额,并与拆迁安置、房管部门达成一致,这样的话就能明确立遗嘱人应该有多少份额。
最后,这种立遗嘱应该指向拆迁协议的权利义务,而不应该表述称之为将房子给谁继承。
回迁安置房立遗嘱应该准备的材料:
应该准备的材料有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立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身份关系证明、如果立遗嘱人年老,应该提供精神状态清醒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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